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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落格全站分類:數位生活
傳說中的英文檢定都是以 聽、說、讀、寫 來分的不是嗎?
我覺得程式也可以分耶~個人分法:1會讀2會寫3會拆程式4會組合5會修改程式6會把需要的功能設計成一個有系統的結構7會照著計劃穩定的完成
!壞人必需做好事!
讓地獄深紅的天亮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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